中国水利部的大坝安全法规评价
为了评价水库大坝安全法规框架的适应性,中国水利部对立法、法规和准则进行了广泛调查。与国际实际和标准相比表明,要加强大坝安全,他们还有许多方面需要修改和改进。除了要引入与有效的大坝安全计划相关的一些条件款外,特别有必要建立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该机械将通过注册、发放许可证、维护和监测等手段来加强大坝安全需要。该机械对于库容大于等于100,000m<”3>的所有大坝都具有监管权,不管它属谁所有。
水库大坝 大坝安全法规
陆云秋 江泳 Bernard Boncompain
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南京) 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南京) S.M集团国际公司(蒙特利尔,加拿大)
国内会议
宜昌
中文
55-60
1999-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