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农地农有落实农地农有
由于经济发展,社会环境变迁及世界市场的开放,在加入WTO的前夕,台湾农业正面临着转型的重大挑战,如何有效利用资源,照顾农民福祉,以保持农业发展及社会的稳定,并兼顾所得合理分配及经济的成长,是社会各界非常重视的课题.过去政府以农地农有即仅自耕农可以购卖耕地的方式,来保护农地的政策已实施三十余年,在此期间,农业在经济发展上已从领导部门转变为弱势部门因此,农业发展政策必需有所调整,农地管理由农地农有调整为农地农用系自施行耕地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及耕者有其田等政策以来,对农地管理政策的最大变革;调整为农地农用的目的,是为了藉有效的管理替代对土地所有权之资格限制,以协助农业引进资金及技术,促进农业经营现代化,适度调整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并同时达到维护农业发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及确保基本食粮供应等政策目标.
农业用地 土地政策 土地管理 土地改革 台湾
刘富善
国际土地政策研究训练中心主任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192-199
200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