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材料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的若干建议
对于建材中放射性物质控制,国家制订了三个标准。它们的限制值基本相同。但对标准的执行和实放方法有所差异,甚至有可能危及标准本身。对于建材中放射性物质的限制,建议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降低<”226>Rn的限制值,对用于建材生产的工业废渣本射也必须进行比活度限制,对超过限制,对超过限值的产品必须从严控制,建材产品在销售前应进行放射性物质活度的强制检测。
建筑材料 放射性物质 限制标准
姜让荣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杭州)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33~536
200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