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效益原则与环境法律制度创新问题探索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环境保护和环境法的发展,运用环境经济学原理,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刺激手段,建立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和高效率的制度成为环境法发展和创新的突破口.环境法应确立环境法效益原则,环境法的利益调整目标优化应以提高可持续发展的效益来进行.在环境立法、执法和守法的过程中,要求以最少的社会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可持续发展综合收益,以保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率最大化.
环境法律制度 环境法 效益原则
罗吉
武汉大学(武汉市)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351-356
2001-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