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糯食环境下的人口生态与习惯法规则研究--以贵州、广西侗族及瑶族村寨控制生育为例
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当地的茶山瑶、花蓝瑶和坳瑶三支瑶族与贵州省黔东南从江县的占里村侗族,在很早以前就产生了控制人口,节育生育的思想、行为和习惯法规范,并用社会和习俗的强制力保证其实现。这种生育习惯法文化的形成有经济、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自然环境的原因,是由于人口增长出现社会问题而得到教训的结果,生育习惯法与民族文化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侗族 瑶族 人文生态 习惯法规则
徐晓光 徐斌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徐州 221000;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阳 550025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阳 550025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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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3
2019-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