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今文经学之争看《汉志》"误记"汉初课吏以"六体"的原因
《汉志》载汉初课吏以"六体",但是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记载却是"八体";本文通过对《二年律令》《汉志》以及《说文》的综合分析认为,这一"误记"的实质是班固主观有意的将汉初课吏之"八体"换置为新莽改定之"六书";究其原因是古文经学式微,班固作为一位古文经学家,意欲通过"倒今为古"的方式,达到其抑"今"扬"古"的目的。即以具有明确"古"尊"今"卑文字排序的"六体"("六书")被正史记载和官方肯定的身份宣明,古尊隶卑是一个早在汉初就已经形成共识的且被官方所认定的历史史实,而这样,也就使得"古"尊"今"卑顺理成章地形成了。既然汉初律文都已表征在内那么后世之人就再无置疑之理的事实。
六体 八体 六书 误记 "倒今为古" 抑"今"扬"古"
殷麒鹏
国内会议
浙江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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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8
201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