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实施

  2011年,国土资源部印发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2011),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5年我国将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为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规范》明确指出,高标准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则是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五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规范》强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目前我国多个省份,如山东、安徽、江西等均在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 农田水利工程 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

李艳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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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