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自组织理论的乡村规划公众参与机制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乡村规划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和专业领域的热点课题。针对当前规划长效机制不完善、编制成果可操作性不强的困境,本文剖析了其内因是对乡村聚落的自组织演化规律认知不足,对乡土智慧和自治意识的尊重不够。因此乡村规划必须实现村民主体地位的回归。本文借鉴了美国的公众参与式情景规划、瑞士的咨询研讨工作营、广州的开放协同参与模式等经验,提出以村民为主体的公众参与机制构建策略:一是完善参与程序,从"节点参与"升级为调研阶段、方案阶段、公示阶段、实施阶段的"全程参与";二是深化交流内容,从单向线性流程的"结果反馈"升级为村民意愿表达和方案随即反馈的"多轮互动";三是规划成果的转化,从"专业文件"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村民读本"和公众遵守的"村规民约";四是规划组织的创新和决策权的共享,如成立村庄规划委员会,引入中立的专业机构,推行驻村规划师制度等,旨在实现高效率、多方位、各维度、全过程的公众参与。
乡村规划 自组织理论 村民自治 规划主体 公众参与机制
肖婧 王希嘉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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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