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下丹州传统村落规划管控模式探讨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完善乡村规划共治模式是乡村发展的重点改革方向。在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传统村落,乡村共治需要协调企业、集体以及村民个体等多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避免各主体因追逐市场经济效益而滥用甚至破坏传统文化资源。本文以丹州村为例,首先对丹州传统村落规划管控模式演变进行分析研究,指出丹州过去和现在治理模式的局限性,通过结合丹州村当地的调研和访谈,详细深入地分析各方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与冲突,结合利益相关者共治模型,在丹州当地村民、股东、管理人员、政府、游客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新的制衡机制,协调各方的利益和诉求,并处理好乡村村落旅游所有权、经营权、开发权、保护权的关系,以实现丹州村落规划共治、健康发展,同时也为相关传统村落旅游的规划管控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些启示。
乡村振兴 规划管控模式 利益相关者 传统村落 乡村旅游
朱雅琴 陈筠婷 李彦潼 卢一沙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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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