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治理视角下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优化落实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水平治理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大逻辑.2010年,为了规范空间开发和保护的秩序,《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式颁布;2017年,为了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构建国家空间治理体系中的关键性作用,完善中国特色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空间治理;2019年,国土空间规划元年,基于"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开展.本文以空间治理为视角,通过系统梳理和认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实践中探讨分析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传导落实.
空间治理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主体功能区 管控单元 吉林省
战强 闫峰 王银 张群 付天宇
长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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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