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器与周代息国、楚息县
淮河中游的姬姓息国,清华简《系年》记作“赛”,引人关注。然而在铜器铭文中,息国之息一般写作“息”或“鄎”,如长作父乙簋、息伯卣、鄎子行盆、曾侯乙钟铭之“鄎镈”等,构字均以“息”为声符,并不写作“塞”。塞公屈(喿页)戈、塞公孙(信)父匜铭中的“塞公”,均应读作“息公”,但并非指息国贵族,而是楚息县的县公。(塞)之王戟中的“塞(塞)”,很可能也与楚息县相关。“塞”用作息县之“息”的专字,大概是为了与姬姓息国的国名用字加以区分,反映了姬姓息国与楚息县共时并存的政治背景。楚文王“灭”息后,一方面保存了息国宗祀,降其为仆庸,使其一直存续到战国时期,另一方面设置息县和息师,用以对抗晋、秦之兵。文献及铜铭所见春秋时期息公共有五位,屈氏至少占据三席,体现了该宗族在息县政治上的持续影响。楚共王初年发生屈巫臣之祸,屈氏长期主政息县的局面才被打破。铜铭所见的息公资料,有助于深化对春秋楚县性质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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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成方
郑州大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河南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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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50
2018-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