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面向实施管控的区级总设计师制度框架思考--以深圳市南山区城市设计实施管控为例

  深圳市近些年陆续肩负起了"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极点带动"、"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一系列重要历史使命,而城市设计作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工具,其实施效果对城市的品质、风貌、活力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自2016年深圳市"强区放权"改革工作以来,区级政府层面承载了大量市级下放的事权,对辖区城市设计实施工作提出了技术和效率全方位提升的要求,为此2018年深圳市颁布了《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试行办法》,初步建立了重点地区范围的总设计师基本制度框架。本文结合国内主要城市和深圳其他城区的地区总设计师实践案例,以及南山区近年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管控经验,提出了"技术管理"与"行政管理"有机融合的总设计师工作流程与模式,以及区级总设计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技术传导层级与框架构想,以期为"多实施阶段"、"多总设计师层级"、"多保障机制"的总设计师制度构建提供有益的思考与建议。

城市设计 城市规划管理 规划实施 总设计师制度 实施管控

李茂 陈昱帆

深圳市南山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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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