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制度建构下的湖贝片区更新的利益博弈

  深圳经过十多年城市更新的探索实践,逐渐完善了面向市场的更新机制。在这个机制中,政府与开发主体形成一对一的博弈关系,在制度建构的博弈空间中展开博弈。在博弈中,政府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政策制定权、政策解释权以及审批权作为博弈手段,而市场则利用其开发主导权的优势与政府展开博弈。由于城市更新不仅给开发主体带来经济效益,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式。因此在博弈中,尽快推进项目是双方共同的意愿。基于这一共同意愿,双方有了博弈妥协、达成共识的重要基础。在这个基础下,政府与开发主体基于不同的立场,围绕着用地性质、规划容积、土地移交与公共设施等规划核心内容展开利益博弈。本文以湖贝片区更新为例,分析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制度建构下政府与开发主体的利益博弈。

深圳市更新制度 政府与开发主体 湖贝片区 利益博弈

吴锦海 钟文辉 张建美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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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