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法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法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关系着我国法治人才的生成,也影响着我国总体法治国家建设的水平。当前,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引下我国法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不足,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对科研创新能力理论认知错位、师资配备与教学方法不得当和法学硕士研究生自我认知不足。结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多年的探索经验,我们可以从正确理解法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优化导师资源配备和加强法学研究生日常管理四个方面寻找解决方案。

法学 硕士研究生 科研创新能力 探索

李爱年 卢志文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8年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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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

201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