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与项目对应研究--以滇中新区土地储备项目为例
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建立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对应的制度,促进土地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5月16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62号)。《办法》规定: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根据土地储备项目区位特点、实施期限等因素,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同一地区多个项目集合发行,具体由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储备机构提出建议,报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如何实现与项目对应,本文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2017年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为例,从项目准备、申报、发行全过程,研究债券发行、债券期限、债券使用、债券本金偿还与项目对应问题。
土地储备 债券与项目 研究
聂勇宽
云南省土地储备中心,云南昆明 650224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24-30
201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