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型税收法律制度:现代税收治理的运行范式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国语境致使法律领域发生了深刻的转型。将税收治理理念融入税收法律制度蔚为时需,将回应型机制铸入税收法律制度也不可或缺。回应型制度架设了公权进入私域的规范路径,勘定了私权进入公域的合理维度,是公权与私权互动的前提,也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关键。回应型税收法律制度立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国语境,遵循法律关系再梳理、税权关系再平衡的理论线索,以同意权、开放性、参与性为构成要素,通过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双向回应达成共识,形成现代税收治理的运行范式。
回应型 参与式税收制度 税收治理 税收议价机制
吕铖钢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江苏常州
中文
450-456
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