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我国纳税人用税监督权诉讼制度的完善

  纳税人用税监督权是纳税人对政府用税行为进行监督的基本权利,其本质上也是公民宪法权利的体现,它的设置和实施有利于巩固税收的正当性基础,促进有限有效政府的建立,可是我国纳税人用税监督权至今却仍未得以落实。诉讼制度作为纳税人最终的司法救济手段,是保障纳税人用税监督权不可或缺的武器。结合我国国情,考虑到纳税人诉讼制度在提出多年之后仍未有实质性进展,本文通过剖析传统纳税人诉讼制度的得失,比较与借鉴国外纳税人代理诉讼制度非营利组织诉讼制度等运行机制,基于一个新的视角,提出构建纳税人代理诉讼制度作为保障用税监督权的新的参考,以期保障纳税人用税监督权和促进纳税人对政府用税进行有效的监督有所裨益。

用税监督权 代理诉讼制度 纳税人协会

杜剑 雷正

贵州财经大学国际学院 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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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