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论税务行政处罚的行政解释--以三益刀具厂行政诉讼案为背景

  在三益刀具厂行政诉讼案中,原告认为被告对其少缴税款处以三倍罚款(约2600多万元)过重。本文以此案为背景,结合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国家税务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分析税务行政处罚的行政解释之现状,进而从明确税务行政处罚的行政解释之制定主体、完善其法定程序、构建其司法审查制三个视角探讨完善税务行政处罚的行政解释之路径。

何峰

西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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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689

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