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治视野下的征纳双方非正式互动:以资管行业税收政策为观察样本
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制度为征纳双方提供了制度性的互动机制,在向税收法治进行理念和制度转型的过程中,纳税人一方启动的征纳双方非正式互动也大量存在并构成影响税收政策及其实施的不可忽视的因素。通过对资管行业"营改增"及相关税收政策形成与实施过程的观察,可以发现,征纳双方的非正式互动通常由处于弱势的纳税人发动,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与各层级的税务机关进行沟通、通过媒体渠道公开表达意见等。该等征纳双方非正式互动,肇始于和映射出税收法治理想与现实的落差,但客观上形成对税务机关的外在制约和压力,有利于平衡已失衡的征纳双方格局,促进包括税收政策合理制定和实施在内的实质层面的税收法治。此外,长远来看,应将对税务机关缺乏硬约束的非正式互动整合进制度性互动机制中,以巩固和持续推进税收法治。
税收法治 征纳双方 非正式互动 资管行业
刘鹏
武汉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江苏常州
中文
752-757
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