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规则类型化的税收事先裁定制度考察
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的引入,既是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又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的事先裁定制度具有开创性意义。但是目前我国对于税收事先裁定的具体问题,都缺乏明确而细致的法律规定。建议我国税收事先裁定采取行政模式,范围采取抽象的正向列举与具体的反向列举,该措施集中于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为了保护纳税人的权利,该措施还应当设计完整的裁定程序和救济途径。
事先裁定 税收治理 规则类型 纳税人权利
徐楠芝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江苏常州
中文
858-863
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