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增值税课征规则何以创制

一个规范的增值税制度应覆盖所有商品和服务,然而,金融服务的增值额却很难准确计算,由此,如何对金融服务课征增值税成为增值税法设计中的经典技术难题。在增值税法发展的早期,各国选择的是免征增值税的处理方法;由于金融产品不断创新,而其经营收益总是非常可观,很多国家试图改良传统的增值税免税规则、对显性金融服务征收增值税、或对隐性金融服务另行征收其他税种。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宣布对金融服务全面征收增值税的大国,其增值税课征规则的创制呈现试错、证成和微调的发展脉络。除明示的免税项目外,其他金融服务分成四个子目,按照较低标准税率或简易计税方法征收。金融服务增值税课征规则仍需改进,其轻免课税措施适当与否的衡量标准是税收负担能否公平分配。
金融服务 增值税课征规则 免税规则 轻免课税措施 资管产品管理人 税收负担公平分配
叶姗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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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