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纳税人依法律纳税权入宪的逻辑进路
依法律纳税作为纳税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有着自身独特的价值内涵。实际上,纳税人依法律纳税的权利与义务乃为税收法定原则的一体之两面,纳税人承担纳税义务的前提即在于其享有仅依法律纳税的权利。由于传统观念及制度设计的障碍,纳税人依法纳税权尚未进入我国宪法的视野,从而使国家与纳税人的和谐关系得不到应有的构建、纳税人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为此,我们应当以先易后难的务实态度,从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二个层面,推进税收立法,近期以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为契机,中长期以修改《宪法》、《立法法》以及制定《税收通则法》、《纳税人权利保障法》为必要的逻辑进路,立足近期,放眼长远,从宪法高度确立依法律纳税权为纳税人基本权,并依宪构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权利体系。
依法纳税权 观念和制度障碍 入宪入法 逻辑进路
张富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江苏常州
中文
30-35
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