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改革开放四十年纳税人权利保护考察--基于"学术史"与"制度史"的双重视角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受税收债务说以及社会契约论的影响,财税法学者对纳税人权利的理解逐渐溢出征管过程而伸展到税制的确定与税款的分配过程之中,形成了税法层面的纳税人权利与宪法层面的纳税人权利的二元框架。税法层面的纳税人权利保护主要依靠约束税收征管权与提升纳税服务的制度体系,宪法层面的纳税人权利保护主要依靠落实税收法定与预算控制的制度体系。总体来看,纳税人权利历经后全能财政、公共财政与现代财政三个不同阶段,其保护范围得以扩张、保护程度有所强化。现如今,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新时代背景下,纳税人权利保护则应着重面向财政受益权与平等化。

改革开放四十年 纳税人权利 学术史 制度史

洪小东

武汉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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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3

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