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财税法治之回顾与反思(1978-2018)

  研究世界历史和中国历史,我们发现每次重大的社会改革的背后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财政危机。所以每次重大社会改革必然伴随着财政改革。中国的改革起始于1978年11月的小岗村改革,原因就是旧的财政体制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这场改革的一条主线就是财政改革,大致又可以分为危机应对阶段(1978-1997)、公共财政探索阶段(1998-2012)和建设现代财政(2013-)三个阶段。财政改革中的法治建设状况实际上也是整个法治建设的真实缩影。与常识相反,应对财政危机阶段,恰恰是中国财税法治建设进步最大的时期,尤其是分税制改革,具有宪制意义。公共财政阶段虽然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但是更多的是强调公共性,对于法治的强调是摆在次要地位。到了现代财政阶段,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财政部也推出了法治财政建设方案,但现实操作层面与理念层面的两张皮现象仍然严重,真正的法治仍然是任重而道远。文章试图从财政改革这一改革的牛鼻子出发,对其历史和社会背景予以分析,为未来的法治建设提供一些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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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博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 北京 100091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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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30

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