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立法40年(1978-2017年)
本文立足于不同于税收学的法学视角来观察我国改革开放以来40年(1978-2017年)的税收立法历程,以《宪法》和《立法法》有关立法体制的变动为标准将其划分为1978-1982年、1982-2000年、2000-2015年和2015年至今四个历史时期;同时以一系列相关的重大税收立法事件为标准又将其划分为分别始自1980年、1984/1985年、1993年、2000年和2011年的五个发展阶段。经由历史回顾,我国税收立法体现出集中式立法、行政主导立法模式和中央集权模式等主要特征,近年来的税收法律化又昭示逐步朝向税收法治的大势所趋。为未来发展计,税收法定主义如何入宪、如何尽快推动税收法定主义由形式阶段迈入实质阶段发展、如何进一步规范税收领域的授权立法以及如何厘清国务院的职权立法权和委任立法权等具体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税收立法 40年 税收法定主义 授权立法
李刚 梁修齐
厦门大学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江苏常州
中文
137-148
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