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消费税功能定位的回顾与展望
消费税作为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其功能定位自应嵌入到税制改革乃至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整体目标之中予以考量。在向内对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消费税法规范予以梳理,向外从客观层面对消费税在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历次的税制改革中的功能定位予以察究,可以明晰新税改时期对我国消费税的立法完善,当可将其功能定位为财政目的为主、兼具经济目的和社会目的。消费税这样的功能定位不仅完全符合消费税一以贯之的功能定位发展规律,而且完全契合新税改对消费税的政策部署,应合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对消费税改革的客观要求。
消费税税制变迁 功能定位
方赛迎
暨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江苏常州
中文
171-177
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