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税收立法中的全面融入--兼论四十年税收立法的成就与不足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是一项宏大的系统性工程,税收立法规划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中,税收立法应尽快实现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统一。在完善民生法律制度建设中,个人所得税制度应尽快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转型,房地产税的开征应更多征求民意。在生态环境法律制度建设中,应扩大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实现流转税制度和所得税制度的全面绿化。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化过程中应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组建纳税人权利保护机构,完善税收司法组织与相关制度。
价值观 税收立法 增值税 所得税 房地产税
翟继光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江苏常州
中文
238-243
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