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以责任形式的分类研究为基础

  对传统侵权责任及其构成要件的相关概念和理论问题,学界一直存在分歧和模糊之处,对其进行反思和澄清,便于更加准确地理解其含义,也便于网络侵权责任的顺利界定与运用。以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为基础,结合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特点,着眼于具体责任形式,在分类研究的基础上,来确立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个人信息 网络侵权 构成要件 责任形式

刁胜先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65

国内会议

2018中国—东盟数字经济高端论坛

南宁

中文

11-17

201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