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双边市场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商标侵权的替代责任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对第三人实施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承担帮助侵权责任不符合帮助侵权的基本原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处于防控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的最有利位置,双边市场无法"遮蔽"其获利的事实,因此符合替代责任的构成要件。替代责任并不意味着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承担普遍审查义务。替代责任不以过错为构成要件,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存在过错时,应对其施以惩罚性赔偿。

双边市场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帮助侵权 替代责任

崔聪聪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北京10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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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东盟数字经济高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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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