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挖掘中的权利冲突与法律规制
"网络强国"与"大数据战略"提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大数据技术运用已经广泛运用,但是数据挖掘主体权利与用户个人的权利冲突仍存在较大冲突,个人信息决定权、个人信息财产权、个人信息数据库权利在当前法制情况下仍受到较大侵害。通过分析数据挖掘权与相关权利冲突,进一步提出解决二者冲突的实现机制以及立法机制,最终达到推进大数据时代数据技术运用与个人权利保护之目的。
数据挖掘 权利冲突 法律规制
李维波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国内会议
南宁
中文
110-115
201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