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下数据共享法治化探讨

  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革新原有的商业模式,在共享经济背景下数据共享必将成为这一商业模式发展的趋势。但是数据共享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面临信息权利属性争议、商业利益多元化增加威胁因素、监管缺失引发行业生态乱象以及个人保护意识薄弱致使平台僭越等困境。在此背景下,要实现数据共享法治化路径就必须明确数据信息"双重占有"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数据共享竞争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构建个体信息保护意识体系。

移动互联网 商业模式 数据共享 隐私保护

孙有略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国内会议

2018中国—东盟数字经济高端论坛

南宁

中文

137-141

201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