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政府社会资本与企业产权扩展--产权制度的一个合意性范式创新

  政企关系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社会资本投资所缔结的社会关系契约是一种软约束契约。政府社会资本投资与公共产品和服务资源供给不同,其与企业所缔结的契约关系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产权契约关系,良性政企关系构建的有效途径在于将政府的实质性产权地位予以明确确认,将其与公共产品和服务资源的供给严格区分开来,进而理顺政府和企业在资源投入和利益获取上的关系。本文对政府社会资本的产权关系本质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对政府社会资本投资产权确认路径以及配套性制度变革进行了初步设想。

政企关系 产权关系 政府社会资本 路径选择 制度变革

祝兵 王竹泉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中国混合所有制与资本管理研究院 山东青岛,2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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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