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公私合作治理模式之建构
在两岸和平发展的过程中,两岸治理的理论被提出并受到重视,两岸公权力治理存在困境,与之相比,两岸公私合作治理存在一定的优势,并在局部地区和特定领域已有成功实践和制度尝试,未来可以进一步推进两岸公私合作治理,但这一模式的建构需要理念转变和知识供给作为前提,需要多元主体参与,多样形式选择,进一步拓展实施领域和提升层级,并需要选择适当的路径和建构完善的机制。
两岸治理 公私合作 模式建构
王书娟 于静涛
华东政法大学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七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暨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周年纪念研讨会
北京
中文
837-845
2018-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