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需要一种"家庭本位"的立法吗?

  基于对"家"的重视,有学者提出"民法典应承载宪法对家庭之制度性保障",主张"家庭本位"的立法。本文以台湾同志婚姻运动为借镜,认为家庭的理解有趋向于多元化的趋势;就两岸法律规范而言,传统意义上的家庭观也逐步让位为个体权利保障的法律观。因此,家庭本位的立法是不必要的。

同志婚姻 多元家庭 家庭本位

蔡琳

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七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暨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周年纪念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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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296

2018-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