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地市局级烟草商业企业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是中央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理论的重大创新,是关于"纪""法"关系的新论断。结合当前行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努力开创行业稳中向好新局面,探讨如何在地市局级烟草商业企业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廉洁从业的国有企业政治生态,持续健康发展,提出笔者个人思索。
在地市局级烟草商业企业 实践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许英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桂林市公司
国内会议
南宁
中文
329-335
201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