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豚野化放归:政策和技术需求
广义的物种保护应包括物种及其自然栖息地的保护,其最终的目的是促使物种在其自然栖息地持续生存和繁衍,同时,与其他物种在各自生态位上相互依存,更重要的是物种应具备一定的抗自然环境变化和人类活动扰动的能力。迁地保护,无论是迁地自然保护,还是半自然和人工繁育保护,只是广义物种保护的一种手段或技术,是物种保护的过程或环节之一,并非终极目标。本研究从政策和技术层面对我国几种代表性物种的野化和放归做了概述和分析,阐述了迁地自然保护长江江豚群体野化放归的必要性和急迫性,以及目前的进展。认为长江江豚野化放归定会重走其他珍稀濒危物种野化放归的曲折回环之路,建议保护决策部门和科研保护机构亟须从政策上进行规划,从技术上进行探索,以最终实现"江湖和谐,人豚共存"的保护目标。
长江江豚 物种保护 迁地保护 野化放归 自然保护区
王克雄 梅志刚 郑劲松 郝玉江 王志陶 陈懋 熊远辉 马道云 曾强 郭立鹤 王丁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湖北 武汉,430072 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湖北 洪湖,433200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66-75
2018-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