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人物志编纂原则--以《广东省志·人物卷》和《佛山人物志》为例
人物志是志书编纂的重要内容,其教化功能最为显著。自古以来,志书编纂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但对于新编方志,既要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下,又要体现志书的特色,资料的收集和鉴别就显得尤为重要。"补遗"是对已编志书的补充,是还原历史本来面目的一项重要工作。所有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需要方志工作者秉承"史才、史学、史识、史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完成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人物志 补遗 人物简介 史德
王丽娃
广东省佛山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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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351
201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