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变减为加创意无限--我对当下摄影艺术的思考与实践

“画画是加法,摄影是减法。”许多时候,人们在谈论这两种最有渊源的视觉艺术时都会说到这样一个讲法。“摄影是减法”这种说法是值得肯定的。因为受到器材制约不能轻易言变,只能根据手头的设备进行拍摄制作,使用“减法”也可以说是无可奈何。不过,到了摄影科技突飞猛进的今天,摄影“与时俱进”,摄影应用“加法”不再是个技术大难题,无论前期拍摄还是后期输出—数码相机与“明室”软件的综合应用,都有技术保障可以弥补或拓展拍摄相机和镜头等现实存在的种种不足与缺陷,从而使得摄影不再被称为“遗憾的艺术”。无论摄影如何使用“加法”,摄影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创意是摄影作为一种艺术表现手段的本质需要,也是现代摄影发展的必然结果。

摄影艺术 创作风格 视觉特性 审美需求

吴吕明

国内会议

广东省第七届摄影理论研讨会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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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421

2012-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