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流国家所有权探析

市场机制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随着省级用水指标分配即将结束,省际之间的用水指标交易即将展开.在此,存在着地方人民政府的市场主体资格问题.东阳—义乌之间的水市场实践也存在同样的障碍.在我国,水流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行使所有权.可以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认为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流国家所有权.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只是水流国家所有权制度下的一项规则,地方人民政府在此并不拥有一项权利.为了防止地方人民政府的完全自利行为,对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应行为予以一定的限制亦是必要的.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所有权规则可为国有水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提供支撑.

水流国家所有权 地方人民政府 水资源管理 立法完善

肖明新

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 广州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210-215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