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渔业管理中下位法越位问题研究--以省级地方性法规为例

渔业法律体系是一个从中央到地方共同立法完成的法律体系.但是在具体的立法实践中,由于地方立法机关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上出现偏差,而导致地方立法存在越位问题.本文通过分析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渔业管理条例,指出地方渔业管理立法中的越位问题,并就如何在以后的立法中避免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包括地方渔业立法应自觉、严格维护法制统一,应遵循立法科学性的基本原则,应准确认识、运用自己的立法权等。

渔业 下位法 越位现象 立法完善

刘华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3中国渔业经济专家论坛

广东湛江

中文

99-103

2013-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