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清末民初出版法的变迁与社会幻想小说的想象空间

  “社会幻想小说”于晚清时候出现,是一种与现实主义文学相对的理想型文学,小说着力于向读者展示作者想象中的人类社会的形态。“社会幻想小说”的出版与传播与清末民初的出版法规密切相关。《大清印刷物专律》与《大清著作权律》一方面规范了文学的出版和传播,另一方面由于初次制定的不完善性,并不能行之有效的对文学作品进行“钳制”。而民国初期颁布的《出版法》与《著作权法》与晚清时候相比,对书籍出版规定更为细致严苛,不过由于民主政体的存在,再加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约法》对于言论出版自由的保障,使得民国初期的社会幻想小说在想象空间上更为宽广,种类更加多样,对政府的批判更加犀利,因而获得了比晚清时候更大的发展。

社会幻想小说 出版法 言论自由 想象空间

任冬梅

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5

国内会议

“民国社会历史与中国现代文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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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3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