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鹿奶粉”事件论我国的食品监管法律制度完善
2008年秋,我国发生一起震惊国民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经查证实奶粉中含有过量的三聚氰胺,对人体有很大损害。到目前为止,据报道含有过量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已造成59名婴儿患病,1名死亡。全国人民都为这些幼小生命的陨落而痛心疾首,三鹿奶粉也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与严惩之余受到了人们的一致谴责。人们在悲愤之余对“毒奶粉”事件进行深入思考,就会发现我国食品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存在诸多漏洞,这也是这次“毒奶粉”事件的诱因之一。为了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笔者认为我们应当仔细研究我国目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食品监管法律制度的对策。
卫生管理法 食品安全 监管体系 法律制度
赵娇婷 沈美娇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辽宁沈阳110004
国内会议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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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
2009-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