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实践中环境公益诉讼最优原告探析

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探讨一直为环境法学者所青睐,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展至今,关于其 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标准仍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必须正视的是,放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标 准已经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达成共识。理论界不少学者认为检察机关、环境行政主管机关、环保NGO 组织、 公民个人均可作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但在司法实务中各机关、组织和个人是否均能或均愿意提起 环境公益诉讼尚需结合中国的法制环境逐一考证,以期论证得出实践中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优原告。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Suitable Plaintiff Optimal plaintiff

王干 罗承菊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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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