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生重点计量器具强检需要政府买单

《计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为认真贯彻落实《计量法》、《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在静安区开展宾馆饭店电话计费器的强制检定试点工作。我院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检定工作的具体实施。我院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检定工作的具体实施。整个试点工作静安区技术监督局采取了一系列脚踏实地、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如开展先期调研,学习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建立工作机制,做好前期的宣传、沟通、调查摸底等准备工作;依托技术机构,帮助企业通过整改提高检定合格率;加强与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的沟通,以试点的检定情况来说服他们支持和配合强检工作;做好宣传和教育,取得宾馆饭店的理解和积极配合,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民生计量 计量管理 计量器具强检 政府买单 计量法

董莲 胡立志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电子电气所

国内会议

第四届中国计量论坛

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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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34

2009-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