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高教新跨越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高等教育是经济社会的“智力源”和“动力站”,必须率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等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历了连续7年的跨越式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幅提升作出了无可替代的贡献。但是,由于史无前例的连续快速发展,必然会遇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有的甚至很急迫、很尖锐。如何应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这里有两种战略性选择:一种是停止发展,集中力量来解决问题和矛盾。这种选择,做起来比较容易,但“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所以不可取。另一种是,坚持发展,把新情况、新问题纳入发展中来解决。这种选择,做起来难度较大,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人民意愿。体现“三个代表”思想,必须做出这样的选择。后一种选择的“方向性”确定之后,还要同答一个问题,即是否具备可行性?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坚持单纯的外延式发展,肯定不具备可持续性。所以,必须确立新的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高等教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本文结合辽宁实际,谈谈“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辽宁高等教育新跨越”的一些思考。

科学发展观 高等教育 教育发展

张德祥

辽宁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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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01

2005-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