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协调、功能性协调与和谐社会建设——一种社会学分析
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中央治理国家、治理社会的根本战略观念的转变。这是中央审时度势,自觉适应世界从旧式现代性向新型现代性转变的国际潮流,积极应对我国进入社会矛盾活跃期多发期的社会现实,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用破坏旧世界的思路和方法来建设新世界的经验教训,深入参考我国优秀文化中人伦和谐、天人协调的精华思想,认真汲取包括社会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关于社会协调发展的积极成果,而做出意义深远的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本文就结构性协调、功能性协调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进行论述。
结构性协调 功能性协调 和谐社会 社会学分析
郑杭生
中国社会学会;北京社会学会;中国人民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5-40
2005-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