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报价单”:基于刑事一体化理念的一项研究
刑罚的严厉性程度应当取决于犯罪的严重性程度,罪刑之间应当均衡,这不仅是中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一个基本原则,而且已是公认之理。然而,罪刑之间应当均衡,并不等于实际上真的实现了均衡。要想证实中国刑法中实然的罪刑关系与罪刑均衡原则之间到底有无距离、有多大距离,就应当分别找到指示犯罪严重性程度和刑罚严厉性程度的不同“刻度”,而不能凭借刑之轻重这一结果反推罪之轻重这一原因。否则,便会陷于因果混淆的自相关逻辑混乱。本文试图经过四个层次上的操作化处理,实现中国刑法中全部犯罪的罪量分析,为罪刑关系的实证检验进行知识准备。
犯罪报价单 刑事一体化 罪刑均衡 刑法 刑罚严厉性
白建军
北京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22-239
200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