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参与式培训在工伤预防工作中的干预效果评价

目的:探索工伤预防工作的有效干预方法. 方法:选取广州市50家加工制造类企业从事打磨工作1年以上的1024名一线工人为研究对象,结合企业规模、类型等因素将50家企业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干预组采用参与式培训方法,对照组采用传统式培训方法.培训后进行3个月的回访. 结果:培训后两组工人的知识、信念、行为得分教培训前均有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培训前和培训后组间知、信、行得分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回访工人知识、信念和行为的得分,两组工人得分均较培训后得分降低,对照组回访得分与培训前得分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组回访知识、行为得分分别高于培训前;组间回访知、信、行得分干预组高于对照组.两组工人对培训的评价,6个指标干预组积极评价人数较对照组多,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培训后两组企业均有改善,其中隐患整改企业、定期培训和成立安全机构三方面,干预组的企业较对照组的企业积极,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投入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培训后,两组工人对企业工伤预防工作的评价均有改善,其中干预组的防护措施、PPE和警示标识和对照组的PPE指标培训前、后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工人对工作环境指标培训后评价得分较培训前有改善,但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在工伤预防工作中,参与式培训是一种有效的干预模式,优于传统式培训,能提高工人对工伤预防工作“知、信、行”的认知,促进工人和企业主动改善工作环境,确实起到预防工伤发生的目的.

工伤预防 参与式培训 干预模式 防护意识

符传东 刘辉霞 罗文换 张宸荣 彭粲 武丽慧 贺朝时

510440 广州,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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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