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直性脊柱炎患者脊髓损伤法医学鉴定2例
根据外伤史、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以及法医学查体,经对比案例1和案例2,现分析如下:首先,案例1和2的损伤部位及损伤类型相同,交通事故暴力导致脊柱骨折或脱位且伴有相应节段脊髓损伤,说明为高能量损伤,暴力足够大。其次,既往均有强直性脊柱炎病史,但病情严重程度不同,病史时间及影像学表现均提示前者较后者更为严重。再次,目前案例1和2中伤者均表现为脊髓损伤后遗留的肢体瘫痪,鉴于强直性脊柱炎患者较正常人相比,脊柱受同样暴力更易受损伤,所以目前后果与交通事故和强直性脊柱炎均存在关联。强直性脊柱炎严重程度则成为判断损伤参与度的一个重要客观指标。故根据《国际功能与疾病分类》相关规定,给予了两者不同的损伤参与度。
强直性脊柱炎 脊髓损伤 伤病关系 法医鉴定
胡玉 施晓玲
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江苏苏州215004
国内会议
珠海
中文
246-247
201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