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矿产资源合作开发研究--以陕西省与中亚五国合作为例
本文以陕西省与中亚五国为例,研究矿产资源开发国际合作的途径和配套措施,以期能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提供参考。建议整合政府的管理机构,减少多部门管理的不协调现状,明确境外勘查企业的管理主体和职能,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针对具体情况灵活开展工作的机制,避免错失良机。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调中心、长安大学、西北大学等地质类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中亚地区找矿潜力分析,对重点项目还应研究与成矿作用有关的地质条件、物化探异常和找矿模型,确保项目成功实施。建立海外勘查风险基金,对基础性、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减少了地勘单位境外找矿的风险,增强地勘单位“走出去”动力和信心。政府应针对矿业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的特点向海外投资企业予以优惠贷款;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基金、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并对矿业海外投资有所倾斜,尤其对开发利用中国紧缺矿产资源的投资要优先考虑投保,简化投保手续,降低投保成本;采用税收手段,让投资境外勘查企业的矿业公司,可以就境外勘查投资部分,进行投资税收抵扣,鼓励下游企业介入上游。
矿产产业 资源开发 政府合作 投资效益
冯延清 黄喜峰
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西安,710054 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西安,710054;长安大学西部矿产资源与地质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安,710054;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西安,710054
国内会议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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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932
2015-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